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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阳政府办公室下发《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》

2012-11-06 15:55:47   来源:安阳日报

从安阳市第十五次民政会议上获悉,日前,安阳政府办公室下发《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》,决定在安阳市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,进一步缓解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经济负担。
《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各县(市)区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,全面开展尿毒症、儿童白血病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、乳腺癌、宫颈癌、重性精神疾病、耐多药肺结核、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大病保障,同时探索将肺癌、食道癌、胃癌、结肠癌、直肠癌、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、急性心肌梗死、脑梗死、血友病、I型糖尿病、甲亢、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。大病医疗救助对象直接适用大病医疗救助办法,各县(市)区救助比例不低于60%,并根据资金筹措情况,逐步提高救助比例,合理确定封顶线。要加快推进“一站式”即时结算服务,各县(市)区在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时,对在本县(市)区民政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实行即时结算。为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,《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》还要求各县(市)区进一步采取措施,提高救助水平,加大救助力度,凡救助比例达不到50%的,今后救助比例一律不得低于50%,医疗救助资金年结余量不得高于全年筹资额(含往年结余额)的20%。